創新技術服務中心 提升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
縣級「SBIR」計畫 率全台之先
民國92年3月20日成立全國首創的「台南縣創新技術服務中心」,結合產、官、學、研等資源,提供縣內產業升級、技術移轉、廠商聯盟等服務。另為鼓勵中小企業提昇研發技術,縣長蘇煥智比照中央版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SBIR」,率先全台開辦縣級SBIR計畫,協助業者加強創新研發能力。
為了順利推動台南縣各項計畫建設、提升產業技術水準,台南縣政府在民國92年3月20日成立全國首創的「台南縣創新技術服務中心」,結合產、官、學、研等資源,提供縣內產業升級、技術移轉、廠商聯盟等服務。而為強化創新技術服務中心的效益及功能,縣政府於92年11月16日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科育成中心設置「台南縣創新技術服務中心南科辦公室(包含駐縣及駐園區科學家辦公室)」。
「台南縣創新技術服務中心南科辦公室」編制下,設有生物科技、航太科技、數位資訊、紡織工業、光電科技、經濟機械、奈米技術等7個小組,組織中並新增台南縣駐縣及駐南科園區科學家小組,引進國內外專家學者進行研究,並提供研發技術、資訊、人力及行銷等支援,以加速產業升級,促進傳統產業與高科技產業接軌。
為鼓勵企業強化研發投入,經濟部自6、7年前開始,每年編列研發經費,針對中小企業量身訂製規畫「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SBIR計畫」,其中研發支出補助最高可達1000萬元。
台南縣政府為鼓勵縣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在縣長蘇煥智的指示下,4年前率先全台開辦「台南縣政府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簡稱SBIR,迄今輔導許多業者成功跨過門檻,補助經費總額超過千萬元,對投入新產品研發的中小企業助益甚大。
SBIR計畫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研發 為企業、學術單位合作開創雙贏局面
該計畫原為美國輔導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蘇縣長擔任立委時向中央提議引進台灣施行,讓研究者更能貼近市場實務需求,中小企業也可以引進新的技術,提昇競爭力,為企業、學術單位合作開創雙贏局面。
雖然這項補助措施實施多年,但南部業者較不熟稔,不懂如何爭取,讓蘇縣長覺得很可惜,決定將這項輔導措施引入南縣施行,列為經濟發展局重點推廣政策,自93年度開始試辦縣級SBIR計畫,第1年編列200萬元,94年度擴大編列1000萬元,95年度700萬元,今(96)年除編列500萬元外,並爭取中央相對補助500萬元,鼓勵及輔導中小企業提案,透過該計畫研發新技術、新發明,並協助南部業者熟悉申請流程,進而向中央爭取研發經費。
從南縣SBIR補助 提升技術及累積經驗 爭取中央版的SBIR補助
南縣SBIR計畫宗旨及精神與中央版的SBIR差不多,每家廠商補助上限為100萬元,第一年有11件申請案,有6家廠商通過,共補助200萬元;94年有22件申請案,核定補助15件,共補助797萬元、95年有19件申請案,補助14家,共補助698萬元,對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提供重大助益。
此外,在縣府主動輔導下,爭取中央SBIR計畫,從94年度至96年5月止,共37家獲得補助,金額達1億4822萬元,從數據顯見南縣版SBIR計畫所帶來的成效。
台南縣政府輔導縣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並以縣級SBIR輔導許多中小企業業者跨過研發補助門檻,更進一步輔導企業爭取中央版SBIR補助,為企業的永續經營奠定基礎,更讓創新技術研發成為企業永續發展的原動力。
南縣SBIR計畫申請資格:
公司住所設於台南縣或依法在南縣取得工廠登記的工廠,登記資本額8000萬元以下或員工登記勞保人數200人以內之中小企業,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申請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包括與技術相關的創新研究,申請者所提計畫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或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