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事項
一、社會局陳報「臺南市托嬰中心管理專題」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二、教育局陳報「臺南市幼兒園管理機制」報告。(詳如書面資料)
決定:准予備查。
市長提示:
(一)針對社會局「臺南市托嬰中心管理專題」報告,及教育局「臺南市幼兒園管理機制」報告,事實上,台灣少子化情形嚴重,去年台灣的結婚對數創新低,新生兒的出生數也創新低,少子化議題可說是國安議題,目前不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所提出的方法,僅能治標,且需花很多經費及預算,顯見過去發津貼的方式,到底能刺激多少生育率,是值得深思的問題。近年來虐嬰、虐童事件頻傳,如何健全托嬰、幼兒照顧機制,提高父母親生、養的意願,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請社會局及教育局確實落實稽查及管理機制。
(二)對於優、甲、乙、丙及丁等的訪視輔導頻率可再調整,以符合實際狀況,或避免造成民怨。
(三)若業者發生違反相關規定且屬實者,應立即進行輔導或聯合稽查,相關執行機制,請社會局再行研議。
(四)業者違規事證明確,但尚未裁罰者,如何透過適當程序揭露相關資訊讓民眾知悉,請社會局、教育局及法制處再行
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