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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內容檢附文件洽辦窗口
租金補貼 (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請資格:
1.本國設有戶籍,且已成年,並於本市租賃房屋。
2.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家庭成員僅持有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房屋毀損證明及建築物照片),可視為無自有住宅)。
3.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當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費3倍(臺南市42,690元)
4.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
5.前述家庭成員指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
●補貼額度:房屋位於本市,每戶提供每月2,000元至4,000元補貼(符合可加碼身分者(如災民、弱勢、育有未成年子女等), 加碼1.2~1.8倍)。
●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1日上午9時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
●備註:
1.不得有下列情形:(1)申請人或其配偶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相關協助。(2)租賃契約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為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2.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補貼申請人。 
3.租賃房屋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有房屋稅籍且稅單文件載及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2)已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登記主要用途含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3)未保存登記建築物,申請人切結確有租賃房屋作居住使用之事實,並檢附其他證明文件。
1.申請書。
2.租賃契約。
3.金融機構帳戶證明文件。
4.家庭成員證明文件(如孕有胎兒、受監護之人戶籍資料)
5.具加碼補貼身分(如受災證明、其他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之證明文件。
●都發局:06-3901347、06-6323080、06-5710150
●線上申請:內政部「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https://has.nlma.gov.tw/ house300e/ front/ applyAInfo
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資格:
 1.本市設有戶籍,且已成年。
 2.家庭成員僅持有1戶住宅且其使照核發日期逾10年。貸款修繕住宅為申請人所有、其配偶所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3.所得財產低於標準:家庭年所得(113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54,303元)、每人動產限額(28.5萬元)及家庭不動產限額(560萬元)
 4. 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
 ●補貼額度:
 1.優惠貸款的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不超過新臺幣80萬元。
 2.優惠利率依適用對象分為2類,住宅法弱勢對象(郵儲利率減0.533%)或其他(郵儲利率加0.042%)。
 ●受理申請期間:
 1.114年9月1日(一)上午9時至114年9月30日(二)下午5時止。
 2.開辦受理前向都發局申請「緊急修繕」同意函,已向金融機構申請一般修繕住宅貸款者,後續審查合格仍持補貼證明向金融機構轉換為貸款優惠利率。
 ●備註:本項目為市府受理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民眾持核准函自行向金融機構申請優惠貸款。
1.申請書。
2.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建物登記文件:修繕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4.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應檢附弱勢身分證明文件
● 都發局: 06-2991111轉8927
●持市府核准函續向金融機構申辦貸款。
●線上申請,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站https://has.nlma.gov.tw/
subsidyOnline/
包租代管●都發局委託之包租代管業者,協助租屋媒合:
1.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6)220-0022、免付費專線0800-666-444。
2.大晟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6)299-7373、免付費專線0809-090-879。
● 都發局: 06-2991111轉7792
農產業全品項(稻米除外) 現金救助●救助額度: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受理期間:114年7月8日至7月28日止。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3.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4.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救助審核時間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森林副產物-竹筍 現金救助●救助額度:每公頃為4萬1,000元。
●受理期間:114年7月8日至7月28日止。
●備註:申報項目其現場應有經營管理撫育事實,且損害率達 20% 以上者,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現場無經營管理撫育事實或損害率未達20%者不予救助。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3.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4.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救助審核時間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畜牧類全品項目災損救助●救助對象:全市114年丹娜絲颱風致損畜牧戶。
●救助額度:畜牧全品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受理期間:114年7月10日至7月30日止。
●備註:申報項目(含畜禽及畜禽舍、堆肥舍)損害率達 20% 以上者,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
3.受災照片
4.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
5.建築執照(影本)(申請畜禽舍、堆肥舍救助者,須附)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魚塭養殖全品項 災損救助●救助對象:全市114年丹娜絲颱風致損漁戶。
●救助額度:養殖漁業項目(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2)。
●受理期間:114年7月9日至7月29日止。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3.陸上魚塭養殖登記證及放養量申報資料
4.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合法使用文件
5.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魚塭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復養及救助審核時間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牡蠣災損救助●救助對象:臺南市北門區、將軍區、七股區受114年丹娜絲颱風致致損漁戶。
●救助額度:牡蠣養殖項目(浮棚每棚1萬及平掛式每公頃5.3萬)。
●受理期間:114年7月11日至7月31日止。
1.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區劃漁業權執照及放養量申報資料
3.可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魚塭災害損失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復養及救助審核時間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漁船(筏) 災損救助●救助對象:臺南市七股區、北門區、將軍區、安南區在漁港區域漁船(筏)受114年丹娜絲颱風致全毀或半毀者。
●救助額度:依漁船噸級別給予救助金(詳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
●受理期間:
 北門、將軍及安南區:114年7月8日至7月28日止。
 七股區:114年7月11日至7月31日止。
1.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封面正本、印章
2.漁業執照影本
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農業災害低利貸款●受理期間:公告之翌日起15個工作日內。 ●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土地/畜牧場/魚塭/魚場/船筏所在地區公所
勞動部天災臨時工作津貼

●補助對象: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之失業民眾(目前已公告全台南市為災區)共557名。
●補助標準:每小時190元核給、每月最高28,590元。為期1個月。
●申請方式:請向台南、永康、新營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
●延長受理期間:即日起至8月8日止。

1.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證件)
2.目前無工作切結書
●台南就業中心06-2371218 分機222陳小姐(東區衛民街19號)
●永康就業中心06-2038560 分機319楊小姐(永康區東橋里東橋二街18號)
●新營就業中心06-6328700 分機212廖小姐(新營區中正路102之3號)
補助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

●補助對象:位於行政院公告災區製造業業者 (含納管工廠)
●補助範疇:機器設備修復、調校;生產場域設施修繕 (如鐵捲門及鐵皮屋頂修理)
●申請經費:20萬元/家 (採實報實支方式辦理)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1. 申請書含聲明書
2. 補助項目報和表 (包含統一發票收執聯及調校與修復設備前後對比照片)
3. 載有申請單位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
線上申請網址 (https://userapply-danas.icdc.org.tw/)
●諮詢專線: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0800-000-257
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救助對象:公司登記、商業登記之受災中小企業
●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
●貸款利率:最高2.22%,實際由金融機構評估
●貸款用途:營運週轉、設備修繕、場地復原等
●申請期限:114年7月5日至115年2月12日
請洽各金融機構●諮詢專線:
1.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2.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0800-000-257
3.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
(1)溪南:06-2978307;
(2)溪北:06-6331269
●網站:產業災後協處措施專區
企業小頭家貸款●救助對象:員工10人以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受災營利事業
●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需求評估核定
●貸款利率:最高2.22%,實際由金融機構評估
●貸款用途:營運週轉、設備修繕、場地復原等
●申請期限:114年7月5日至115年2月12日
請洽各金融機構●受理單位:請洽各金融機構
●諮詢專線:
1.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2.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0800-000-257
3.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
(1)溪南:06-2978307;
(2)溪北:06-6331269
●網站:產業災後協處措施專區
災害損失租稅減免(限企業)●救助對象:受天災影響,個人或營利事業
●依規定申請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
●如無法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 (36期)
1. 拍照存證:第一時間先拍照存證,後清理現場
2.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發票或收據等)
3. 申請減免:依規定時限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可線上申請)
●受理單位:
1.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2.娛樂稅: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縣轄部分也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3.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
●諮詢專線:
1.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2.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0800-000-257
●網站:產業災後協處措施專區
受災企業利息補貼●申請對象:行政院公告災區之中小企業或稅籍登記業者
●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政府補貼利率2.22%,全額補貼最長1年,每家最高50萬元 。
●舊有貸款利息減免:政府補貼利率2.22%,補貼最長1年,每家最高40萬元。
●申請期限:114年7月5日至115年2月12日
請洽各金融機構●諮詢專線:0800-280-280
節能績效保證示範

●契約容量100kw以上企業,導入能源技術服務業 (ESCO) 節能技術改善。
●補助額度:單一企業最高500萬元;集團式1,500萬元。

(俟中央公告)●諮詢專線:02-29106067
高效動力設備補助●購置高效能設備 (如空壓機、通風機、IE4能效等級馬達等)。
●補助額度:每家500萬-1,500萬元。
線上補助申請:https://www.mdss.org.tw/2025/outweb/index.aspx
(一)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申請暨自我檢查表,並加蓋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
(二)購買補助產品之統一發票收執聯。
(三)補助產品與產品裝置地點之彩色照片,並應清楚呈現補助產品能源效率標示。
(四)申請者資格證明文件;以影本提供者,須加蓋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
(五)補助產品安裝地址最近一期之電費收據影本。
(六)申請者之金融機構帳號,並附金融機構存戶帳號封面影本。
(七)補助產品自用聲明與切結書,並加蓋申請者及負責人印章。
●諮詢專線:03-5820300
受災店家援助方案

●申請對象:行政院公告災區且具稅籍登記之受災商業店家、地方政府列管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 (舖) 位使用人。
●援助額度:每家1萬元 (鐵捲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

1. 申請表
2. 受災損照片或受災證明書(里辦公處證明文件)
3. 受災店家或負責人存摺封面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切結書
5. 領據
●諮詢專線:02-412-1166
●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280-280
受災店家設備汰換補助方案●補助購置一級能效空調、電冰箱、瓦斯爐、節能標章照明設備、冷凍櫃、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
●補助額度:補助購置金額50%,每家上限5萬元。
諮詢專線:02-8978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