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災區失業者(目前已公告全台南市為災區) ●補助標準:每小時190元核給、每月最高28590元。為期一個月。 ●檢附文件:國民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證件)、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證明、目前無工作切結書。 ●申請方式:請向台南、永康、新營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 ●延長受理期間:即日起至8月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