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每年均定期、不定期(視分局需求)採購毒品快篩試劑,同時調查即將到期之快篩試劑,並持續要求外勤同仁勿使用過期試劑。未來採購除將依各外勤單位查緝毒品需求,提前採購各項試劑外,也將加強管控試劑使用期限,主動回收。另毒駕舉發期限,因案件偵辦期程及檢驗機構出具尿液檢驗報告,時效上與舉發期限有落差,警察局將加強管控,使刑事移送和行政舉發上能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