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鄭姓民眾持續透過社群平台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務秩序與同仁權益一事,南市教育局特此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教育局指出,針對該民眾指控其幼女遭某幼兒園園長侵害一案,業經司法機關審理,並已於民國114年2月20日由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同年6月20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亦駁回其聲請交付審判之訴,全案司法程序已告確定。
然而,鄭姓民眾無視司法結果,持續於社群平台發布含有對教育局同仁不實指控之惡意剪輯影片,更曾至辦公室咆哮、辱罵及拍攝同仁,嚴重影響辦公秩序,並損及同仁之名譽與身心健康。對此,教育局針對鄭姓民眾違法行為,已依法提出告訴,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以維護公務秩序與市府同仁合法權益。
教育局重申,本局處理各類校園事件一向秉持「有案即查、屬實即罰」之原則,依法行政,嚴守調查程序正義。該民眾所指案件既經司法審結,其持續散布不實訊息之行為,不僅無助於事實釐清,更對相關幼兒園之正常教學與幼生學習環境造成嚴重干擾。
教育局呼籲社會大眾理性判斷,切勿輕信或傳播未經查證之內容,共同維護教育場域安寧,讓幼兒園回歸日常教學,還給幼生安全、快樂的成長空間。教育局將持續堅守崗位,確保教育事務穩健推行,並對任何不實指控與不法行為依法採取必要措施,讓南市幼教業務及幼兒園能回歸日常教學,還給幼生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