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3月29日有民眾於某政黨集會中指稱「台南市政府標案,4分之3都是回扣,4分之1才是廠商真正拿到的!」為不實指控,本府嚴正澄清如下:
本府各項採購案件,均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辦理,從預算編列、招標公告、評選決標至履約管理及付款方式,皆有明確法定程序。所有採購案件皆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相關招標文件、開標及決標資訊均可供外界查詢,確保資訊透明。
另本府政風處督同所屬各政風機構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落實採購監辦及風險預警機制,避免預算浮編等情事並確保廠商誠信履約,維護政府採購品質;如發現有廠商或公務員之具體貪瀆不法情事,將主動依法查辦。本府就重大採購案件,必要時成立機關採購平臺,本府目前有6個採購廉政平臺運作中,透過跨機關協力與資訊公開機制,結合外部監督參與,強化程序透明與風險控管,以提升公共效益與防杜弊端;如廠商、民眾等有具體不法事證,請向本府政風處提出檢舉,將依法落實保密並積極調查,以有效防範貪瀆不法情事發生。
臺南市政府一向秉持依法行政與廉能治理原則,廉潔透明推動各項市政建設,所有採購案件皆以公平、公正及依法行政原則辦理,盼有心人士勿混淆視聽,呼籲各界勿輕信片面或失真資訊,共同抵制不實資訊,維護理性、正確的公共資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