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本局第三分局澄清說明如下:本分局當時並未接獲PO文者(蘇民)報案,係本分局於112年12月間網路巡查時發現蘇民於社群平台發布有關本案之情事,隨即於12月30日通知蘇民到案說明,惟當事人語焉不詳,並表示不願追究;然本分局為求慎重,釐清事實真相,依職權主動深入調查,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案情,經查無本案蘇民所述之具體事證。警方呼籲,民眾切勿於網路散布未經查證之不實訊息,以免觸法。
本案本局第三分局澄清說明如下:
本分局當時並未接獲PO文者(蘇民)報案,係本分局於112年12月間網路巡查時發現蘇民於社群平台發布有關本案之情事,隨即於12月30日通知蘇民到案說明,惟當事人語焉不詳,並表示不願追究;然本分局為求慎重,釐清事實真相,依職權主動深入調查,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案情,經查無本案蘇民所述之具體事證。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於網路散布未經查證之不實訊息,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