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Threads社群網路流傳一輛廂型車載送多名學生,疑與南市某補習班有關的影片,南市教育局獲悉後於今(30)日下午到班稽查,查獲該班有未依規定核備學生交通車、超載學生等2項違規情形,後續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1規定裁處新臺幣1萬2,000元罰鍰;另查有違規擴充班舍情事,將另函通知該班限期改善。
教育局表示,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規定,補習班接送學生的車輛應辦理核備,並依法設置學生專車標示。經查,該補習班雖合法立案,但查無學生交通車核備紀錄。
教育局重申,學生交通車攸關學童上下學安全,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使用經核准備查之車輛接送學生,並嚴禁超載、超齡車輛或違規載運等情形,同時落實駕駛人資格、隨車人員配置及車輛安全管理,共同維護學生通學安全。教育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如查有違規情事,將依法嚴正查處,絕不寬貸。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