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0470332A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高中(文中)21」學校用地為低密度住宅區)(配合州南里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自民國115年4月1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5年3月23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80354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5年4月1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項下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