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之規定辦理。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案「臺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申請設置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並作成完整紀錄。 二、時間:110年11月22日上午10時。 三、地點:臺南市仁德區公所3樓大禮堂(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3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案「臺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申請設置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並作成完整紀錄。
二、時間:110年11月22日上午10時。
三、地點:臺南市仁德區公所3樓大禮堂(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