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提示:
一、有關校園防疫作為,請教育局再加強宣導下列事項,第一,請注意防疫物資(如酒精)的存放地點;第二,進行防疫工作時,為避免引發傳染,應減少人員間的接觸;第三,若發生學校停班停課情形,為不中斷學習,請教育局妥善規劃線上學習機制;第四,對於滯留中國無法準時回台就讀的學生,為避免這些學生回國後被標籤化、被孤立,進而影響學習情形及身心狀況,請教育局及社會局研擬相關措施以為因應。
二、中央已明定校園停課標準及處理流程,請教育局依規定辦理;中央即將通過的紓困條例,請法制處再轉知各局處知悉,其中與各局處相關的內容,請相關局處儘速提出因應計畫;若為防疫計畫需要的措施,但非中央補助標準者,可由本府預算以為因應,期望藉由此機會提升相關產業的設備及訓練,未來能以更好的服務品質來服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