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對外開放,相關措施如下:
一、開放指引及防疫措施:
(一) 所有進出人員一律全程配戴口罩。
(二) 落實參訪者配戴口罩及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
(三) 量額溫。
(四) 保持室內1.5公尺社交距離。
(五) 落實人流總量管制。
(六) 張貼防疫宣導海報 。
(七) 禁止飲食。
(八) 開放時間為10時至16時(13時至13時30分、15時30分至16時實施清消)。
(九) 進行人流總量管制,室內空間以每3平方公尺1人、原則50 人為上限。
(十) 每3小時加強環境清消1次。
二、稽核方式:
(一) 由本局火災預防科科長、股長及館長不定期抽查督導各項防疫措施。
(二) 持續宣導及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加強清潔消毒、備妥酒精消毒手部等防疫措施。
三、罰則:進入館內需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違反者一律拒絕入館,經屢勸不聽者通報相關單位舉發並依相關法規罰則處理(違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