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如:每日清潔消毒、戴口罩、量體溫、健康監測等)。
二、開放服務採預約制,可直接致電各館服務電話或線上預約,服務時段控管及人流管控,每梯次間隔需保留環境及教玩具消毒時間。
三、降載服務:以場館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後,除以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
四、各館工作人員將視館內親子活動狀況提醒及宣導民眾維持社交安全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並依館內空間分艙分流,不配合者,將婉請離開以保障多數民眾權益。
五、場館及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條件地方政府應輔導轄內親子館查檢表並報地方政府備查;但地方政府得視轄內疫情狀況因時因地自行評估是否同意親子館提供服務;地方政府須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抽查提供服務之親子館,親子館應配合後續抽查。
六、親子館工作人員,自111年4月22日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基礎劑及追加劑且滿14日。
(二)疫苗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機構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提供服務前仍應自費提供2日內「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含抗原快篩或PCR檢驗之陰性證明。
(三)未完成完整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且滿14日之工作人員,首次提供服務時,須出具2日內自費採檢證明;未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接種且滿14日之工作人員,應每週進行一次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