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因災害致死或因災害受傷致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死亡者。 檢附文件:申請人身分證影本、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同意書、委託書、優先順位者切結書。 補助金額:每人發給新臺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