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機關代碼 | 3.95.24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標案案號 | 109LAB-1 | 公告次數 | 1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公告日期 | 109/01/30 |
財物名稱 | 109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變賣報廢公務汽車1部 | 聯絡人 | 秘書室陳小姐 |
電子郵件信箱 | a6377097@mail.tainan.gov.tw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 分機6322 |
截止投標 | 109/02/12 11:00 |
開標時間 | 109/02/12 14:00 |
開標地點 | 世紀大樓5樓第二會議室 |
投標資格摘要 | 資源回收業者,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 餘詳投標須知第5條。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12日上午11時00分止,向本局秘書室(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10樓)洽領或附回郵信封領取或以電子郵件索取(投標封由廠商自備)或自行至本局網站(http://www.tainan.gov.tw/labor/)-便民服務-採購文件下載。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於截標前親送或寄至本局秘書室收,逾期概不受理。 |
保證金額度 | 以報價總價百分之十 | 變賣標的所在地 | 本局民治市政中心 |
現場查看時間 |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12日向本局秘書室洽詢,現場查看時間另外安排。 | 底價金額 | |
附加說明 | [其他] 一、 法令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二、 本案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價者得標。本次汽車已至監理站辦理報廢,不得在公路上行駛,且不得再重新掛牌,得標回收廠商需負責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報廢汽車原車牌5809-JX,本田(HONDA)休旅車/1998CC,民國93年出廠,車齡約16年,行駛里程數約315,779公里。 三、 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政風室,電話:06-6330820-701,傳真:6356540。 四、 投標人得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開標會場(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未親自出席又未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者,視為棄權。 五、 標售標的物之效用,按現狀辦理交付,餘詳如投標須知 |
更新資訊 |
更新原因 | 新增 |
最後更新人員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最後更新時間 | 109/01/22 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