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臺端申辦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補正通知函,於114年1月22日以南市都住字第1140600104號函掛號加送達證書寄送,惟郵局以查無此人退還致無法投遞,特予公示送達。二、公示送達刊登本府市政公報,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應送達之文書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保管,請臺端自行領取。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臺端申辦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補正通知函,於114年1月22日以南市都住字第1140600104號函掛號加送達證書寄送,惟郵局以查無此人退還致無法投遞,特予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刊登本府市政公報,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應送達之文書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保管,請臺端自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