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修正「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組織規程第三條」。
依據:臺南市法制作業準則第25條準用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臺南市政府。
二、「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組織規程第三條」修正草案全文如附件。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承辦機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二)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96號。
(三)電話:06-2160216分機1288。
(四)傳真:06-2119643。
(五)電子郵件:SHJHS@mail.tainan.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s://tainan.join.gov.tw/policies/ index
四、陳述意見或洽詢之起訖日期,以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