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公告日:113/04/18
[機關代碼]3.95.100.3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單位名稱]資訊管理組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聯絡人] 林芳彬
[聯絡電話] (06)2991111#8280
[傳真號碼] (06)2985569
[電子郵件信箱]jameslfp@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31130404
[標案名稱]113年度臺南市政府入侵偵測防禦系統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
[預算金額] 1,89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4/30 10: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1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94,75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代碼為以下分類之一:F1批發業、F2零售業、F3綜合零售業、F4國際貿易業、I3資訊服務業、E605電腦工程業。[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供相關經驗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2.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