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關廟區南169支線道路改善工程」,於109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時0分整,假臺南市關廟區公所三樓禮堂(地址:臺南市關廟區香洋里中正路998號)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