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行本市「安南區AN14-7-9m道路工程(後段)」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本市「安南區AN14-7-9m道路工程(後段)」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0分。三、地點:臺南市安南區公所4樓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8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