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北區3-34-20m道路工程(後段)(忠義路3段)接NB-9-9m道路(後段)(長賢街)工程」,於1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臺南市北區長興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北區長德街47號),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