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106177A號
附件: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14年1月2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12月25日台內國字第113081480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臺南市安定區公所、新市區公所及善化區公所等公告欄。
(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