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行政院公告災區之中小企業或稅籍登記業者●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政府補貼利率2.22%,全額補貼最長1年,每家最高50萬元 。●舊有貸款利息減免:政府補貼利率2.22%,補貼最長1年,每家最高40萬元。●申請期限:114年7月5日至1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