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本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本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新營辦公室)、臺南市北區區公所、臺南市安南區公所、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本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新營辦公室) 公告欄、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
(一)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NH-188-10M 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另不適用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二)變更臺南市安南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另因都市計畫變更而不適用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三)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第5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另因都市計畫變更而不適用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局長:林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