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配合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B、C、D、E、N、O擬定細部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產業支援區)(配合新建半導體廠案)」及「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B、C、D、E、N、O)細部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產業支援區(第一種產業服務專用)、公園(兼滯洪池)用地;部分產業支援區(第二種產業服務專用)為綠地用地、公園(兼滯洪池)用地);公園(兼滯洪池)用地為產業支援區(第一種產業服務專用))(配合新建半導體廠案)」自115年5月5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