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挖掘係因安平區建平路水利局轄管污水管線老舊破損,故需重新地下推進新污水管線,且為避免汛期來前造成路面掏空下陷,故積極趕辦施工,施作範圍由永華路二段到南島路口之間。
水利局說明,3月22日下午,施工廠商於永華路與建平路口污水幹管下游施作,準備立坑工作井,因考量原預定立坑點附近有台電管線通過,所以施作位置略有更動。永華路二段路平工程於3月12日施作完畢,施工廠商雖已依規定辦理道路挖掘申請作業,惟因實際開挖位置略有偏移,逾永華路口路平界線,經水利局、工務局及施工廠商堆高營造3月25日確認誤挖範圍,除依道路挖掘管利自治條例處置外,水利局後續亦將依合約規定罰處。
水利局表示3月22日發現廠商誤挖時,工務局及水利局皆有派員至現場進行了解狀況,除即刻要求廠施立即停止施作外,並要求廠商於隔日將挖損路面依規定回鋪並開放人車通行。
本案除將依契約加重處罰該誤挖行為,水利局後續將更嚴格加強監督該廠商,勿再讓類似案件重複發生,以維本市道路用路人通行安全及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