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28)日議員關心學校辦理學生卡,恐造成教師行政負擔,教育局表示,國高中生開卡率及使用率都高。因此,高國中仍維持結合學生證使用,國小學生較少使用學生卡,自109學年度開始,國小新生的學生卡不再結合學生證功能,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自由申請辦卡,同時減輕學校行政負擔。
教育局表示,學生卡係市民卡的一環,由市府統一招標決定票務系統的廠商後,由負責各辦卡機關、學校洽得標的系統廠商辦理。現行的學生卡功能除結合學生證之外,還可以作為借書證,小額消費及搭乘公車的儲值卡,多元功能讓國高中生便利使用,國小學生卡可持續使用6年,即使轉學也不用再重新辦卡。
教育局補充,往年皆由學校行政人員協助彙整有意願申辦學生家長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處理同意授權書;至於109學年度,教育局將持續與一卡通公司溝通協調提供回饋,並減輕學校作業為最大目標,包括國小學生卡不再作為學生證使用、新生非全面收件辦卡等,大幅降低學校教師行政負擔。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業務聯繫人:課程發展科股長陳暐婷 電話:06-2991111分機1249
新聞聯繫人: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06-2991111分機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