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教產反映南市限制國小英語專長教師以普通教師身分介聘一節,教育局嚴正表示,教師介聘他縣市是教師的權益,教育局絕對尊重;但確保學校有均衡的專長授課師資,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更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期待。南市教師介聘他縣市皆依據教育部「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之規定審查介聘者資格,絕無限制教師請調的權益。
教育局表示,為確保學校各領域專長授課師資均衡,若學校有某領域專長授課教師申請介聘至他校服務,其所遺留之缺額本就該由具該授課專長之教師補實,才能確保「專長平衡」的師資,並維護學生受教品質。
依目前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的作業規定,如果A校有某位現任英語專長授課教師,不以「英語專長教師」,而是以「普通教師」身分申請介聘他校成功,則調入A校的會是「普通教師」,而非英語專長教師,試問,A校的英語課要由誰來上?學生的受教權益何在?尤其南市國小6班的學校計有105校,佔48%,若6班的小校,調出唯一的英語專長教師,而調入者僅持有普通教師證,將如何確保小校的英語教學品質?
教育局表示,教師有依法參與介聘的權利,但也要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及品質,教育局係依據現行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除非改變現行介聘作業方式,容許學校在某專長教師調出後,能指定調入者的領域專長,才不會有上述問題,教育局也樂觀其成,但不能針對性地指責南市教育局有限制教師請調的權利。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新聞聯絡人:課程發展科王靖雯專員 電話:2991111#8039
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299111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