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陳碧玉議員於市議會市政總質詢關心本市校長於中午休息時間喝酒問題,教育局強調,學校校長及教職員上班時間應嚴禁喝酒且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中午時間亦不鼓勵聚餐喝酒等行為,若發現校長行為不當或有耽誤公務屬實者,將予以究責並嚴處。
教育局表示,社會對教育人員有較高的行為期待,校長更應以身作則、潔身自愛,注意喝酒時機、喝酒的量及禮節,以維護教育人員受敬重的公共形象。非上班時間的私人聚會也建議以品酒代替拚酒,以免傷身或舉止失態。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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