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郭國文立委服務處於110年6月21日邀集陳秋宏議員服務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本府農業局、本市官田區公所辦理會勘,初步判斷為民宅上方農路排水流入國有財產署土地之邊坡後,造成土石隨雨水漫流而下,因民眾申請施設擋土牆位置為私人房舍後方,屬水土保持業務人需自行負責辦理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不符公眾使用,本局將另再邀集國有財產署及本府農業局會勘研商,研擬改善上方農路排水及邊坡方式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