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於本(113)年9月份委外郵寄舉發單案件,因部分案件未有郵寄送達成功電子訊息且未收受郵局實體退件,故於12月5日起陸續進行第2次投遞,惟其中有民眾已於第1次投遞即已收件並繳納完畢,造成民眾困擾及不便。
為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本局要求爾後除一律改以「郵件查詢單」方式行文郵局查詢郵件投遞情形逐案管制,亦會向監理系統實施覆核追蹤紅單結案情形,並由本局加強郵件寄送之異常稽核,以避免產生第二次郵寄困擾。
另本次有重複收到紅單的民眾,如已繳納紅單,毋須再次繳納,亦無庸擔心會重複受罰,如對繳納情形有疑義者,請向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窗口聯繫(執法組:06-2620488),將安排專人向民眾說明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