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及國際關係處發布)
有關議員關心新聞處專門委員職務乙事,新聞處表示,該職務為機要職,目前派駐市府台北辦公室,除了協助市長或副市長每週參加行政院會之外,也可就近與中央部會協調政策,召開會議,辦理中央與地方的聯絡工作,讓市府在台北推展市政工作更有效率,絕非黑機關。
新聞處表示,市府台北辦公室自蘇煥智前縣長時代成立,全國有多個縣市,包括高雄、台中、雲林、彰化等皆成立台北辦公室或聯絡處,以協助各縣市政府與行政院、立法院以及中央各部會聯繫協調等工作。
新聞處指出,台北市為全國媒體重心所在,該職務也負責媒體聯繫工作,行銷台南,例如:市長接受台北媒體專訪,市府在台北舉辦記者會,以及增進北部媒體對於台南市的認識,提高媒體報導頻率,都需要市府人員協助處理,因此新聞處專委派駐於台北辦公室有其原因。
此外,市府租賃台北辦公室是經由秘書處辦理採購,招標程序皆符合政府採購相關規定,一切過程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