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學校辦理採購人員之專業知能,避免採購錯誤流程及弊端等缺失發生,提高行政效率,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與秘書處攜手製作「Q&A」,內容按採購「招標、開標、決標、履約及驗收階段」分類,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於局務會報報告及公開於該局機關網站公告系統,提供教育局所屬學校辦理採購人員統一見解參考。
學校性質特殊,辦理採購相較一般行政機關經驗不足,為使學校採購人員能更安心的辦理採購案件,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與秘書處於108年8月21日至22日2天,利用暑假期間,舉辦4場學校採購人員專業講習,訓練對象以臺南市各校總務主任、事務組長或承辦採購人員為主,計有153間學校派員參加,參訓人數175人,席間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張志偉技正及楊美娟技正擔任講師,講習主題訂為「學校工程暨經常性(財物、勞務)採購案件法令規定及常見缺失(最有利標)」;而為提供參訓人員經驗及意見交流平臺,講習後由臺南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秘書處採購企劃管理科郎勝富科長及講師共同主持,與參加人員進行座談,會間老師們發言踴躍;經統計,會後參訓人員對授課內容及整體學習效益滿意度均高達9成以上,顯現本次講習確有助益。
本次臺南市政府辦理學校採購人員專業講習,並編製發表「Q&A」供各校參考,不但希望營造讓學校採購人員「辦的安心」之採購環境,更重要的,能創造讓學生及家長「用的放心」之採購品質,打造出安全優質的友善校園。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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