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晴天
今日氣溫
26 ~ 30
  • 臺南
    AQI
    AQI
    42
    空氣品質指標
    良好
  • 新營
    AQI
    AQI
    34
    空氣品質指標
    良好
  • 善化
    AQI
    AQI
    44
    空氣品質指標
    良好
  • 安南
    AQI
    AQI
    51
    空氣品質指標
    普通
  • 麻豆
    AQI
    AQI
    38
    空氣品質指標
    良好
晴天
今日氣溫
26 ~ 30
  • AQI
    臺南
    42
    良好
  • AQI
    新營
    34
    良好
  • AQI
    善化
    44
    良好
  • AQI
    安南
    51
    普通
  • AQI
    麻豆
    38
    良好

市府督促新設置畜牧場持續與民眾溝通 期盼自治條例訂定落實法制 共創畜牧友善環境

立法委員陳椒華19日到東山區科里里關心新設置養雞場的問題,農業局及區公所派員與地方民眾及重要幹部說明畜牧容許的法規依據。除持續督促業者與地方溝通之外,「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自治條例(草案)」也已送市議會審議,期盼議會能予審訂出合於規範的畜牧場距離,落實法制,解決新設置場與聚落間距離過近所造成的疑慮。

農業局表示,為使業者能充分了解及傾聽在地民眾對於新設置畜牧場的想法,多次與地方溝通說明。

目前畜牧場設置的法規是農業局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審查,並會同市府環保局、工務局、水利局、地政局、都發局、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等單位,嚴格審查,為居民把關生活品質,依各權管法令審辦核可後,才會核發「容許使用同意」。

後續畜牧場於養殖畜禽動物前,還必須依《畜牧法》辦理牧場登記證,並且,畜牧場於營運後仍需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規的規範,不定期抽檢,違規可連續處罰。

農業局表示,民眾關心新設置畜牧場與民眾聚落之間距離過近,因目前包含《畜牧法》在內的法規都未有規範,故已於日前將市府版本的「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自治條例(草案)」送至市議會待審,期待藉由自治條例的制定,落實法制規範。

近年來畜牧場的飼養技術不斷提升,但畜牧污染(污水排出、臭味),使畜牧場成為鄰避設施,為解決這個問題,農委會畜試所總所及全省各分所成立「污染防治輔導團」,由畜試所的專家下鄉針對易陳抗的畜牧場提供污染防治技術輔導,就畜舍改良、飼料管理、糞尿管理、畜舍清潔等事項協助輔導畜牧場。農業局強調,期盼農委會、畜產試驗所研發無臭味,符合環保標準的畜禽舍,俾利業者遵循參考,創造畜牧場、民眾雙贏契機,也讓環境更加友善。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科長 張耀仁

電      話:0982292532


標籤:#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