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行臺南市「曾文溪排水第十號橋改建工程」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曾文溪排水第十號橋改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整。三.地點:臺南市安南區淵西社區活動中心(臺南市安中路4段318號)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