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行「南區SC-14-15m道路工程(前段)(喜樹路151巷、喜明街)」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南區SC-14-15m道路工程(前段)(喜樹路151巷、喜明街)」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三、地點:臺南市南區區公所3樓禮堂(地址: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