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永康區次17-2號-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於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假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舉行第1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