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一、事由:說明「東山區南99大埔橋改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0分。三、地點:臺南市東山區公所綜合大樓二樓階梯教室(地址:臺南市東山區225-1號)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一、事由:說明「東山區南99大埔橋改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0分。三、地點:臺南市東山區公所綜合大樓二樓階梯教室(地址:臺南市東山區225-1號)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