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周知臺南市「南區SC-62-8M道路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依據: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臺南市「南區SC-62-8M道路工程」於113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11時0分,於臺南喜樹萬皇宮會議室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