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永康區八德街12M計畫道路開闢工程」,於1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臺南市永康區公所2樓簡報室(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舉行第1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