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3年11月25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劉厝排水9K+271~13K+800護岸治理工程」第3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3年11月25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劉厝排水9K+271~13K+800護岸治理工程」第3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