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2570742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4年1月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3年12月4日台內國字第1130814008號函及行政院113年12月5日院授內國營字第1130814009號函准予備案。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月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臺南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