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北區NC-176-15m道路工程(後段)(立賢路1段)」,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