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原第一場及第二場公聽會說明資料:壹、興辦事業概況及會議紀錄:柒、興辦事業計畫第五點,用地範圍內土地使用分區、編定情形及其面積之比例,用地總計筆數17筆,更正後為27筆;一、工程範圍概述,橋梁長度480公尺,更正後為41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