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行臺南市「南區SC-62-8M道路工程」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事由:說明「南區SC-62-8M道路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11時0整。地點:臺南喜樹萬皇宮會議室(臺南市南區喜樹路222巷52號)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