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昆和議員今(23)日邀集召開「臺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有關太陽光電案場發展對於環境生態影響等議題,經發局說明如下:
- 綠能為國際趨勢,海內外企業都要綠電,台南已經是台灣的太陽光電重鎮,為臺南也為台灣,必須持續發展綠電。
國際綠能倡議組織「RE100」會員包含Google、Facebook、蘋果、微軟、Nike、SONY等,他們都承諾未來要使用百分之百綠電。因此,全球綠電需求龐大,不只環保減碳要綠電,經濟發展也要綠電。沒有綠電,就難以繼續成為這些國際大廠的合作夥伴;沒有綠電,恐怕就將被排除在綠色供應鏈的名單之外。隨著全球暖化的情況加劇,世界各國莫不全力發展綠能,台灣需要一座有國際能見度的綠電城市,臺南日照條件得天獨厚,中央也擇定台南作為國家綠能基地,讓綠能科學城落腳臺南沙崙,這是臺南透過綠電躋身國際先進城市的歷史機會。 - 喪失投資意願,不僅影響綠能產業,更將衝擊臺南整體經濟發展。
台積電、群創分別投資1.15兆元及537億元在南科設廠,創造一萬個工作機會,台積電更承諾用電20%為綠電,放眼國際,Google公司選定臺南為亞洲地區首宗再生能源交易,購買10MW再生能源電力,並宣布將在南科工投入260億元興建資料中心,國際能源轉型浪潮下,海內外大廠肯定臺南綠電發展,選擇投資臺南,而目前提案之條例對綠電發展不友善,嚴重衝擊綠電供給面,更影響臺南對外招商誠信,失去廠商投資信心,臺南的經濟發展將大受打擊。 - 提案條例疊床架屋溯及既往,阻礙行政效率,既有法規嚴格完備,62項環境查核,兼顧環境與經濟。
目前提案之條例內容採無差別審查並溯及既往,不符合審查比例原則,更牴觸全國通用規定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疊床架屋之規範讓全民無所適從,阻礙行政效率,而且國家推動各種地面型及漁電共生之「區位選址」皆經中央跨部會、團體形成社經共識,法令嚴格規範,不僅排除國家重要濕地及特定農業區之優良農地不得變更使用設置,案場規劃亦須查核第1級及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共62項目,同時訂定「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供設置者及地方政府依循,也刻正研議「生態檢核標準」作業,避免土地之「誤用」或「濫用」,發揮土地合理經濟利用。 - 市府堅持三個優先,審慎審查共創環境永續。
市長黃偉哲多次說明市府以「生態優先」、「生存優先」及「意願優先」之三個優先為審查原則,同時對於水面型或養殖區域的太陽能案場,更是嚴格禁止使用任何化學藥劑,確保太陽能板清洗作業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兼顧生態平衡,後續有關太陽光電發展市府將秉持各項中央法令嚴格把關確實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