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8月3日17:30
發稿人:高淑芸
中央公布今(110)年8月起, 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0至2歲的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都加碼1,000元補助,是政府特別對於小家庭及家長的照顧,台南市長黃偉哲感謝中央的加碼政策,台南市也會努力擴增公共化幼兒園服務量,以實質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希望提供更好的育兒環境。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自108年8月至110年6月,已補助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86萬1,649人次,經費22億3,283萬4,000元;另這次在0至2歲育兒津貼部分,共計有16,191人受益,0至2歲托育補助受益者有4,379人。
教育局說明,這次加碼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育兒津貼,由每月2,500元加碼至3,500元,第2胎每月4,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4,500元。除育兒津貼加碼補助外,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之就學亦同步降低收費標準,公立幼兒園部分每個月收費上限由2,500元調降至1,500元,第二、三胎則是免費;在非營利幼兒園部分,每月收費上限由3,500元調降為2,500元;準公共幼兒園每個月收費上限4,500元調降為3,500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第2胎、3胎的就學費用,將再降低。
除上述加碼額度外,今(110)年8月開始,原本正在領育嬰留停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也可以請領育兒津貼,教育局提醒家長,如果之前因故有中斷育兒津貼情形者,必須再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詳情可洽詢各區公所,相關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資訊,可向教育局公共化與平價育兒專區查詢(https://pse.is/3ma65u)。
社會局則說明0至2歲的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這次也都是增加1,000元補助,如家長自行照顧就是領育兒津貼,送到托嬰中心或保母則是領托育補助,兩者為二擇一。這次中央擴大補助對象,8月1日起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政府相同性之生活津貼者可同時請領其一。
在托育津貼部分,托育類型為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保母)、公共化(公托、家園)兩類,每個身分類別都增加1,000元補助,申請地點為幼兒送托之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家園,正在領取者會主動撥款,請民眾多加留意自身權益。
衛生福利部自110年8月1日起調整0至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說明如下:
(一)0至2歲育兒津貼:
1.補助對象:本國籍幼兒、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領取托育補助、未接受政府安置收容者。
2.補助金額:
(1)110年8月起:一般戶每月補助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中低收及低收入戶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
(2) 111年8月起(第二波加碼):一般戶、中低收及低收入戶每月補助5,000元,第2胎加發1,000元、第3胎加發2,000元。
(二)0至2歲托育補助:
1.補助對象:本國籍幼兒、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領取育兒津貼、未接受政府安置收容者。
2.補助金額
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合法保母)
一般戶7,000元/月
中低收入戶9,000元/月
低收入戶11,000元/月
公共化(公托、家園)
一般戶4,000元/月
中低收入戶6,000元/月
低收入戶8,000元/月
3.第2名子女加發1,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2,000元,需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