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勞工局109年第11次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事業單位名單,勞基法違法事業單位61家,職安法4家,總計65家事業單位。
分析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常見違法樣態,勞基法部分以違反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最多,計19家;其次為違反第36條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計11家。職安法部分,以違反第6條第1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為最多。 (相關資料可至市府勞工局或臺南市職安健康處網站-勞動檢查資訊透明專區查詢)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裁罰不是唯一督促轄區事業單位守法的手段,勞工局以宣導、輔導、檢查等多元方式,督促事業單位建立勞資友善環境及營造職場安全健康,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將納為重點宣導對象,協助改善勞動條件及職場環境。另也提醒事業單位,勞工是企業最重要資產,健康與安全更是勞工權益最重要事項,拼經濟的同時,更不要忽略勞工權益,唯有勞資和諧,才能為企業帶來獲利並促進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