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南區違建問題無法排除,導致後巷污水用戶接管工程延遲,水利局回應,現階段污水工程後巷違建排除作業係依據本府訂定「台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要點」辦理,惟為加速排除污水用戶接管後巷施工障礙,本局於111年4月與工務局協調會議討論精進作為,因違章建築影響污水後巷用戶接管工程之處理原則包括:(1)同一後巷住戶自拆(或空間足夠)達50%以上,工務局就尚未自拆(或空間不足)住戶,發函違章建築限期改善,期限14天;(2)同一後巷住戶自拆(或空間足夠)達80%以上,工務局就尚未自拆(或空間不足)住戶,開立處分書限期改善,期限7天,處分屆期未改善者,則進行強制拆除作業。
水利局補充說明,依上述原則執行現況,本(111)年度1月至8月底止,後巷違建影響污水施工用戶辦理中案件(有自拆住戶)計573戶,共開立限改函計66戶、處分書開立計12戶,以及執行強制拆除計7戶;污水後巷空間不足巷弄經強拆或自拆後,淨空間達80公分而完成接管戶數累計至111年8月底共計2,460戶。
本局與工務局仍持續排除後巷施工障礙,由本局管控列管案件限期改善時程,屆期未改善即通知工務局進行後續處份及強制拆除作業,待後巷施工障礙排除後,本局即通知廠商於10日內進場施工,60日內完成用戶接管作業。